招标公示
国药中铁中心医院阜阳北路院区办公电脑设备采购(二次)
发布日期:2024-08-21 浏览次数:1542
国药中铁中心医院对现对国药中铁中心医院阜阳北路院区办公电脑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2024042501
1.2采购项目名称:国药中铁中心医院阜阳北路院区办公电脑设备采购(二次)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最高限价:详见技术需求部分
2.项目内容及需求
2.1国药中铁中心医院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国药中铁中心医院阜阳北路院区提供办公电脑和设备一批。
2.2采用清单招标,且最高控制价,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否则作废标。
2.3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实际要求供货,签订合同后7天内供应货物且负责免费安装调试;供货结束180天内,甲方可以按原中标价格继续采购相关设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不可转包。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文件规定资格要求均可参加本次询价。
3.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3.3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无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3.5提供近年(2020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有一次向医疗机构销售办公电脑或办公相关设备和产品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有相关供货经验,不提供投标无效。
3.6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不具有商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7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本项目相关方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应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3.8供应商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
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30分止。
4.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元,不收取工本费。
4.3凡有意参加、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4.4招标采购文件费不收取。
4.5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采购人邮箱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邮箱。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现场考察及招标前答疑会
5.1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5.2响应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召开答疑会。
6.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6.1时间:2024年09月10日15:30前(北京时间)
6.2地点:国药中铁中心医院三楼会议室
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招标地点
7.1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7.2地点:国药中铁中心医院三楼会议室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国药中铁中心医院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联系人: 童工
电 话: 0551-82576227
国药中铁中心医院对现对国药中铁中心医院阜阳北路院区办公电脑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2024042501
1.2采购项目名称:国药中铁中心医院阜阳北路院区办公电脑设备采购(二次)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最高限价:详见技术需求部分
2.项目内容及需求
2.1国药中铁中心医院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国药中铁中心医院阜阳北路院区提供办公电脑和设备一批。
2.2采用清单招标,且最高控制价,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否则作废标。
2.3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实际要求供货,签订合同后7天内供应货物且负责免费安装调试;供货结束180天内,甲方可以按原中标价格继续采购相关设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不可转包。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文件规定资格要求均可参加本次询价。
3.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3.3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无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3.5提供近年(2020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有一次向医疗机构销售办公电脑或办公相关设备和产品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有相关供货经验,不提供投标无效。
3.6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不具有商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7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本项目相关方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应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3.8供应商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
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30分止。
4.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元,不收取工本费。
4.3凡有意参加、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4.4招标采购文件费不收取。
4.5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采购人邮箱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邮箱。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现场考察及招标前答疑会
5.1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5.2响应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召开答疑会。
6.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6.1时间:2024年09月10日15:30前(北京时间)
6.2地点:国药中铁中心医院三楼会议室
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招标地点
7.1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7.2地点:国药中铁中心医院三楼会议室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国药中铁中心医院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联系人: 童工
电 话: 0551-82576227